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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議員,
有關9月26日遊行的事, 我昨天遇到幾個街坊, 她們對遊行的事完全不知情, 因為她們從不上網.
她們表示, 只要你發短訊給她們, 她們都會參加.
可是這樣會錯過很多有相同理念的街坊參加我們的遊行, 我想請教方議 ...
sung123 發表於 2010-9-1 22:52

咁樣好唔環保喎, 首都每座有冇一個公共嘅 NOTICE BOARD, 有的話貼張宣傳9月26日個EVENT得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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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方國珊議員


98S特別巴士線(擬定往來日出康城-美孚) 請問車程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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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方國珊議員


請問你有冇本区的媬姆車的資料呢? 因為初到貴境不太清萣本區.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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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指出,98S特別巴士線全程約為75-80分鐘。

326# 方國珊議員 98S特別巴士線(擬定往來日出康城-美孚) 請問車程多久
chachalee 發表於 2010-9-2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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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綜合廢物管理設施

工程及環境評估研究網頁

目的
綜合廢物管理設施旨在大幅縮減混合都市固體廢物的體積,和回收有用的資源,從而延長香港堆填區及其擴展部份的可用年期。

技術
綜合廢物管理設施將會分階段發展,第一階段設施的處理量每日為3,000公噸,它會採用先進的焚化技術作為核心處理技術,並且會配合一座示範規模的分類回收設施,從混合都市固體廢物中回收有用物料。

環境與健康
綜合廢物管理設施將會採用先進的科技和污染控制設備,並遵守最嚴格的排放標準以保護環境和公眾健康。先進科技能有效地減低污染物的排放,例如在德國,雖然經焚化處理的廢物量從1990年到2000年增加了一倍,但是在採用了先進的控制技術後,二噁英的排放量只是2000年的一千份一而已。海外其他地方的經驗和研究亦顯示,符合嚴格排放標準的先進焚化設施,並不會引至不良的健康影響。

效益
除了可以避免需要每日堆填超過2,500噸廢物,及回收每日近百噸的物料(如廢金屬)之外,第一階段的綜合廢物管理設施還可以從都市固體廢物中回收能源,足以為香港十萬個家庭提供電力,從而減低用於發電的石化燃油。第一階段的綜合廢物管理設施可以為香港在減少排放溫室氣體的上帶來正面的效益。

第一階段的綜合發展廢物管理設施
為了尋找適合發展綜合廢物管理設施的地點,我們在2008年1月完成了一項全面的選址研究工作,揀選了屯門曾咀及大嶼山以南的石鼓洲旁一幅需填海的土地,作為兩個可供考慮興建設施的地點。第一階段的綜合發展廢物管理設施每日將會處理3,000公噸廢物,佔地約10公頃。

政府已在2008年11月就上述兩個地點分別開始詳細的工程和環評研究,以確定兩者的合適程度。研究將於2010年完成,屆時我們會就最終的選址作出決定,之後便會進行招標(2010年12月)及建築工程(2011-2014年),預期第一階段的綜合發展廢物管理設施會在2010年代中(2014-2015年)落成啟用。

工程研究在技術檢討、廢物運輸、以及在能源利用、資源回收、及公眾設施的發展機遇上已有初步結果。

1. 技術檢討
在檢討了各種處理都市固體廢物的熱能技術後,工程研究建議採用活動爐排焚化技術為核心處理技術。

2. 廢物運輸
為減低綜合廢物管理設施的潛在環境及交通影響,工程研究建議使用海路把廢物運往綜合廢物管理設施。於現時在西九龍廢物轉運站、港島東廢物轉運站、及港島西廢物轉運站所收集的廢物,經壓縮裝進密封的貨櫃後,會以專用的貨櫃船運送到綜合廢物管理設施處理。

3.發展機遇
能源利用
工程研究預計第一階段的綜合廢物管理設施可以產生約四億六千萬度的電力,約相等於全香港用電量的百分之一,足夠供給約十萬個家庭使用。為了能善用這些能源,令社會及環境受益,研究建議將這些剩餘電力接上香港現時的電網。

資源回收
工程研究發現從綜合廢物管理設施的廢物分類設施可回收得到的物料包括金屬及塑膠。從焚化設施所回收的物料主要為金屬。至於爐底灰,在確定其性質後,可應用於生產混凝土或作為建築物料之用。

公眾設施
海外國家的一些焚化設施,附設了各種社會活動、娛樂及教育設施,廣泛為市民接納。工程研究基於有剩餘可供應用的電力及選址的特徵,揀選了以下值得考慮的初步方案:
(一)教育中心暨廢物處理技術博物館 -
設施內可包括展覽廳、互動遊戲展覽、演講廳、及配備電動自行車的環迴觀光走廊等。

(二)生態旅遊公園 -  
此公園可由溫室及植物園組合而成,並可設有展覽本地動植物的生態中心、以及提供環保活動的場地等。位於日本的夢之島熱帶植物館,利用了附近新江東清掃工場所產生的熱能,便是一個好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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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康城黃 於 2010-9-3 22:08 編輯

方議員:
9.26遊行, 本人一定參加!
以下是本人對家的熱愛, 對政府惡行的痛恨所發出的吶喊, 如您認為可採用, 請代轉9.26遊行大聯盟, 看看能否篩選(或修改)出部分口號, 製作標語以壯聲勢!
(舊帖)
美麗將軍澳, 垃圾不可倒!

消滅堆填區, 解放將軍澳!

官邸屋前清風吹, 平民門口垃圾堆!

朱門今日酒肉香, 民居明天垃圾臭!

還我郊野公園, 保我工業用地!

原始堆填垃圾, 笑甩世人大牙!

無能環保署, 居民苦處處!

人生幾個十年, 臭味聞足廿載!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我愛我的家, 你害我的家

堆填區擴展, 將軍澳淪陷

世界都會香港, 堆填垃圾稱雄

(新作)
傷口正痛, 別再灑鹽

不停堆填, 傷口灑鹽

臭纏廿年, 也該了斷

官口一吹, 臭入民居

開窗堆填區, 出門垃圾飛

門口垃圾堆, 窗外惡臭吹

好區誠可貴, 無臭價更高

你地健康係寶, 我地身體係草

只許州官放臭, 不准百姓納鮮

明修棧道-諮詢, 暗渡陳倉-擴建

(明修棧道諮詢, 暗渡陳倉擴建)

(明修棧道假諮詢, 暗渡陳倉真擴建)
相看兩不厭  只有漁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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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譏員請問可不可以加大力度再攪一個在將軍澳各大屋苑,反對擴建堆填區的簽名運動,因簽名只是舉手之勞,希望能集合數萬人的簽名交給政府,免屈只得千零人投反對意見書;因上次投反對書去到1749份就截數!
j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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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 got a standard official feedback from Town Planning Board as follows:-

I refer to your comment which was received by the Town Planning Board (the TPB) on 18.08.2010.

In accordance with the Town Planning Ordinance (the Ordinance), the TPB will, after the specified three-week statutory period for making comments, make available all comments (including yours) for public inspection at the Planning Enquiry Counters of the Planning Department (Hotline : 2231 5000) at 17/F, North Point Government Offices, 333 Java Road, North Point and 14/F, Sha Tin Government Offices, 1 Sheung Wo Che Road, Sha Tin until the Chief Executive in Council (CE in C) has made a decision on the draft plan in question under section 9 of the Ordinance. The availability of the comments for public inspection will be notified on the TPB’s website (www.info.gov.hk/tpb/).

After expiration of the three-week period for making comments, the TPB or its Representation Hearing Committee (RHC) will hold a meeting to consider the representation and your comments.  You and/or your authorised representative may attend and, if you desire, will be given the opportunity to make submission at the meeting of the TPB/RHC. You will be notified of the details of the meeting in due course.   

For future correspondence, please quote the above reference nu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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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lohaspark1000 於 2010-9-5 11:52 編輯

Oh    Do we need to attend the meeting and inform Ms Fong
lohas p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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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 got a standard official feedback from Town Planning Board as follows:-

I refer to your comment which was received by the Town Planning Board (the TPB) on 18.08.2010.

In accordance with the Tow ...
Queenam 發表於 2010-9-5 08:09


Today I received the same letter as ab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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